在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的時代背景下,創業載體是招引和吸附人才項目的關鍵要素,也是一個地方人才企業發展的重要平臺,人才企業的發展壯大也對載體承載能力和運營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。近日,我市在蘇州大市范圍首創《太倉市民營載體引育人才項目激勵辦法(試行)》,引導民營載體主動融入全市創新布局,提升區域創新資源供給能力,主動為我市引進培育人才項目,并給予相應獎勵。 此次激勵辦法包括資金類獎勵和非資金類獎勵。其中,資金類獎勵包括引進項目獎勵、孵化加速獎勵、項目投資獎勵、轉型升級獎勵和服務企業獎勵五個方面,如鼓勵民營載體引進人才項目,對引進項目符合太倉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創業類基本申報條件的,按照人才項目實際租用場地面積10元/m2/月的標準給予獎勵,單個項目每年最高獎勵10萬元,單個民營載體當年度獲得獎勵最高100萬元,獎勵期限最長2年;鼓勵民營載體進一步做優載體環境、提升服務水平,對于孵化加速獎勵最高可達100萬元等。非資金類獎勵包括服務提速、項目直升、團隊優享、資源傾斜等綜合性疊加獎勵,特別是對人才科技貢獻度高的民營載體,在存量產業用地改擴建時,給予容積率指標方面重點支持,鼓勵民營載體推動優質產業化人才項目落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