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市發改委了解到,為進一步提升企業資源集約利用水平,助推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,依據《太倉市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實施細則(2021年修訂)》相關規定,該委對差別化污水處理費、管道天然氣價格、電力價格加收標準進行了調整。 據介紹,企業綜合評價指標由集約指標、創新指標、綠色指標、融合指標構成,據此得出企業綜合評價得分,從高到低排列,按照一定比例范圍分為A、B、C、C-、D五類。此次調整后,差別化污水處理費、管道天然氣價格、電力價格加收標準的執行范圍由原來的綜合評價D類企業擴展為C-類、D類企業。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,按照老標準,對D類企業加收的費用為每立方米0.31元,加價在10%左右;按照新標準,C-類企業和D類企業將分別加收15%、30%。這兩類企業的污水處理費、電力價格加收標準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。 新標準將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。資源集約利用年度綜合評價分類結果確定后,于下一年度1月1日起執行,執行期為12個月;新標準適用的第一個評價年度為2020年度。執行加價政策期間,污水處理費、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、銷售電價發生調整時,差別化加收標準按調價執行日期相應調整。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次調整的目的,一方面是通過全面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綜合評價工業宗地利用效率,引導企業轉型升級、綠色高效發展,推動我市工業經濟向價值鏈中高端攀升。另一方面,則是為了以“畝均論英雄”“創新論英雄”“綠色論英雄”為導向,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,提升企業資源集約利用水平,提高全要素生產率,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。 |